新文化运动时间起止时间(新文化运动时间地点人物)

  高一涵(1885—1968), 原名永灏,字效梁,生于安徽六安,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倡导者、我国现代政治学开拓者之一,现代政治学家。1885年4月4日,高一涵出生于安徽六安一个“带着光环的耕读世家”。自小从长兄高永著在家塾读书,直至17岁考中秀才。中秀才后,跟从二哥高永昭读书,“以应江南乡试”。1907—1911年,高一涵在安徽高等学堂就读,在此期间他阅读了严复的大量译著。1912—1916年,在日本明治大学政治经济科学习,在《青年杂志》(后改名《新青年》)发表连载文章《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投身新文化运动。1917年,为《甲寅》(日刊)编辑及撰稿人。1918—1926年,主要在北京大学任职,著述颇丰。1927年1月抵达武汉参加国民革命,7月在上海法政大学任教授兼政治系主任。1928—1930年,应蔡元培、胡适聘请,担任中国公学社会科学院院长兼教授。1931—1948年,主要在国民政府从事监察工作。1949—1951年,任南京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1953年后主要在江苏省从事行政工作,曾任江苏省政府参事、省司法厅厅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高一涵的突出贡献主要表现在:一、大力倡导新文化运动。高一涵是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导者之一,在西方思想文化引进、民众思想启蒙、白话文运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二、积极开拓中国现代政治学研究。著有《政治学纲要》《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中国内阁制度的沿革》《欧洲政治思想史》等学术名著。

  1905年,高一涵离乡入六安州中等学堂就读。他勤奋好学,加之有自幼奠定的国学基础,很快在六安州中等学堂脱颖而出。1907年,他被选送入安徽高等学堂就读。在此期间,高一涵打下了扎实的英文基础,阅读了严复(时任安徽高等学堂监督之职)等人的大量著作,接受了《民报》宣扬的共和思想,向往西方民主政治制度。1911年,高一涵于安徽高等学堂预科毕业。1912年,在友人的资助下,他自费赴日本留学, 进入明治大学政治经济科学习。在留学期间,他系统地接受西方政治学、经济学、法律等方面的教育。1914年,章士钊在东京创办《甲寅》(日刊),高一涵成为该刊的重要撰稿人。由此结识了陈独秀、李大钊等人,并成为好友。留日期间,高一涵时刻关注祖国的命运。

  1916年7月获政治学学士学位后,高一涵回国,与李大钊同办《晨报》(初名为《晨钟报》),经常为《新青年》撰稿,在《新青年》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并协办《每周评论》,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1918年进入北京大学工作,先后被聘为编译处编审、政治系教授等职,兼任中国大学、法政专门学校客座教授。在北大期间,主要从事政治学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并与陈独秀、李大钊等人轮流编辑《新青年》,成为新文化运动基地“一校一刊”的核心人物之一。1918年11月,与李大钊、陈独秀等人共同创办《每周评论》。1919年5月,五四运动爆发,高一涵在《晨报》《每周评论》发文多篇,倡导民众运动。1920年1月,再次到达日本东京,进行访问游学,收集史料编写《欧洲政治思想史》。1920年6月返回北京,继续在北京大学任教。同年8月,与李大钊、胡适等联合署名发表《争自由的宣言》。

  1927年4月,李大钊被奉系军阀杀害,高一涵闻讯悲痛欲绝。同年5月,高一涵等人在武昌中山大学举行追悼大会。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高一涵避居上海,在上海法政大学任教授,兼任政治系主任。1931—1948年,高一涵曾任国民政府监察院委员、两湖监察使、甘宁青监察使等职,其间他主要是“一位立足于监察岗位,廉洁自律,与贪腐现象作不懈斗争的实践家”,并于1943年出任敦煌艺术研究所筹备委员会主任,为保护敦煌石窟、组建敦煌艺术研究所做了大量工作。新中国成立后,高一涵历任南京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江苏省政府参事,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1953—1954年,高一涵参加了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倡导者

  高一涵是五四时期思想启蒙运动的“大众导师”之一,为大众思想启蒙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1915年6月,陈独秀回国创办《青年杂志》(后改名《新青年》),邀高一涵撰文。高一涵不负所托,很快写成《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在《青年杂志》分三期连载。《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一文,号召青年要“练志”“练胆”“练识”。高一涵指出:“练志、练胆、练识,三者互相为用,不可缺一。以志言,则胆与识所以定志者也;以胆言,则志与识所以壮胆者也;以识言,则志与胆所以致识于用者也。志何以不移?有胆有识以定之故不移。胆何以不怯?有志有识以壮之故不怯。识何以能行?有志有胆以致之于用则行。”同时,建议青年不要悲观,更不要“图自了”,“一抱悲观,则灰心颓气,而不存猛勇奋进之心;一图自了,则朝不谋夕,而不存任重道远之念”。同时,他建议青年对国事不要袖手旁观, 而要尽主人之责。

  高一涵又相继在《青年杂志》发表《近世国家观念与古相异之概略》《民约与邦本》《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等文章,介绍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和哲学流派,呼唤知识分子担负起思想启蒙的重任。在《青年杂志》第1卷第5号发表的《自治与自由》一文中,高一涵指出:“自由乃自治之归宿,自治实自由之途径,二者常相得相用,而不可相离。”据统计,《新青年》共出版的9卷中,高一涵总计发表28篇文章,成为仅次于陈独秀的主要撰稿者,被后人誉为《新青年》的“台柱子”。李新宇认为,高一涵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文章,其中心是传播现代国家理念。高一涵论述共和国家与专制国家的不同性质,论述个人与国家、国家与政府、民主与自由等一系列关系,论述自由的复杂内涵,目的是让人们明白自己与国家应有的关系,进而明白应该如何对待国家和政府,如何做一个共和国家的公民。这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无疑是非常必要的。关于现代国家的性质,高一涵强调国家是人创造出来的,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工具。如在《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一文中,提及“无人民不成国家,无权利不成人民,无自由不成权利”,“人民藉自由、权利以巩固国家,复藉国家以保护其自由、权利”。关于现代国家的理念,高一涵强调“主权在民”“国家是人民为保障个人权利而创造的工具”“国家权力有限”等。

  1916年初,高一涵与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共同发起组织神州学会,该学会以“研究学术、教崇气节,唤起国民自觉、图谋国家富强”为宗旨,主要通过“分科研究、演讲和编撰书报”等方式进行活动。1916年2月,高一涵被推选为留日学生总会文事委员会委员长,李大钊被推选为文事委员会编辑主任。高一涵和李大钊合作创办了留日学生总会机关刊物《民彝》。同年5月,高一涵在《民彝》上发表《国本》《共和》《程度与民政》三篇文章;9月,应李大钊之邀,赴北京参加《宪法公言》的编辑工作。1917年,为《甲寅》(日刊)编辑及撰稿人。1918年11月参与创办《每周评论》。1919年5月,五四运动爆发,高一涵在《晨报》发表《市民运动的研究》《学生事件和国家法律问题》等文章,在《每周评论》发表时评、社论,引领舆论走向。1919年6月,高一涵与陈独秀等人到中央公园散发《北京市民宣言》传单。1919年11月,高一涵在《太平洋》杂志发表《俄国新宪法的根本原理》,向国人客观介绍俄国十月革命后建立的新社会制度。1920年3月,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成立,高一涵经常参加研究会的活动,指导该会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1921年11月,高一涵在北京政治研究会上讲演《共产主义历史的变迁》,号召大家详细研究实行的方法,“以使世界大放光明”。

  高一涵不仅积极宣扬民主启蒙思想,而且也积极投身到实际活动中来。“文学革命旗帜及其白话文运动兴起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表征。”高一涵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是倡导新文学的重要代表,他积极推进新文学观念在中国的发展。从其发表的《现在改良戏剧家的错处》《看过〈英雄与美人〉新剧的感想》《我的戏剧革命观》可看出他的新文学观念。高一涵也是白话文运动的支持者。他身体力行地用白话文撰写游记,成为“白话散文的作者”。例如,用白话文创作的《京奉车中见闻记》《下关东京车中见闻记》《东京见闻记》等文章发表于《新生活》上。用白话文创作的《新西游记》在《晨报》上连载。针对章士钊对新文化运动的批评,反对白话文的观点,高一涵在《努力周报》发表文章《“新文化运动的批评”》,为白话文辩护。

  现代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开拓者

  高一涵在五四时期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的研究。此外,他也从事中国监察制度史的研究。他是现代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开拓者,是当时北京大学政治学研究的主要成员之一。

  1923年1月、1925年5月,高一涵的《欧洲政治思想史》上卷、中卷先后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该书是研究欧洲政治思想史演变的重要著作,为政治学学科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欧洲政治思想史》的内容包括希腊政治思想史、罗马政治思想史、中古政治思想史和近代政治思想史。该书曾被北京大学列为第八套教学丛书。

  1926年1月,高一涵完成《中国内阁制度的沿革》。1926年6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了高一涵的《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一书,该书是高一涵1925年因患猩红热病休养三个月期间所著(从中可看出其勤于治学的品质)。在该书中,高一涵认为,中国的政治紊乱,并不是因为各种监察权无机关行使,只因为各机关法律上有监察权,事实上不能行使监察权。高一涵指出,弹劾权只能算是监察权的结果,必须先有监督行政、考察官吏、检查会计、注销案卷等权,弹劾权才不会成为虚设;监察院如果要想实行监察权,一定要在弹劾权之外,同时享有这四种权力,然后弹劾权才有着落。1933年4月,高一涵在《东方杂志》发表《宪法上监察权的问题》。有学者认为高一涵的监察思想具有以下特征:强调权力监督的法制化与规范化;对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吸收;监察理论与工作实践相辅而行,相互促进。到了抗战时期,高一涵在监察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事前监督制度。高一涵还多次为监察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并撰文总结监察工作的经验。从中可知,高一涵的监察思想和监察实践对当代监察工作的研究和实践都有重要借鉴价值。其监察思想、研究维度也得到学者们的高度评价。例如,孙宗一认为,高一涵在惩戒权的归属、事前监督制度、监察与法治的关系以及如何对待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等问题上的观点和主张,极富远见卓识,达到了同时代的学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代表了中国近代监察思想的最高水平。吴汉全认为,《中国内阁制度的沿革》和《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开创了以现代政治学理论研究中国制度史的新纪元,在现代中国学术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1930年,高一涵编写的《政治学纲要》由神光出版社出版发行,当年四次再版,至1949年5月仍不断地再版。《政治学纲要》一部分是其在北京大学讲授政治学时所编写,另一部分是在上海法政大学讲授政治学时所编写。在该书中,高一涵指出:“政治学上的中心问题是国家,政治学上最难回答的问题也是国家。”该书也介绍了俄国的政治制度,肯定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批评和否定了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吴汉全评价该书是“现代中国学术界具有严密体系和学术架构的一部开拓性政治学研究著作,为政治学这门学科的建立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高一涵还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发表了《柯尔的国家性质新论》《福滨社会主义派的方法和理论》《唯物史观的解释》等文章,在《法政学报》发表了文章《一百三十年来联邦论的趋势》,在中国大学《中大季刊》上发表了《海格尔的政治思想》《委员制的性质和利弊》等文章。“主权在民”是其政治学整个体系中最核心的理念。

  高一涵对政治哲学也具有浓厚的兴趣,发表了《论弥尔的自由论》《斯宾塞的政治哲学》《老子的政治哲学》等论文。“高一涵对老子政治哲学思想所进行的个案研究具有诸多的开创性,不仅体现政治学与哲学相结合的研究思路,而且使老子的思想在学术上得到新的诠释,从而使老子的政治哲学地位能够比较具体地呈现出来。这是高一涵在政治哲学上的一个重要的贡献。”吴汉全如是评价。吴汉全认为,高一涵对老子政治哲学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一是从老子时代的政治社会情形来分析老子政治哲学思想;二是揭示老子政治哲学的根本观念;三是从政治哲学理论的高度评价老子的国家理想。吴汉全还指出,高一涵研究老子的政治哲学显示出独特的视角,如从时代思潮中研究政治哲学思想、从比较的角度研究政治哲学思想、注重政治哲学的思想体系探讨。

  研究方法方面,高一涵主张政治学研究的科学化。其特别重视对唯物史观的研究和宣传,将唯物史观视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要基石,重视唯物史观研究方法在政治学研究中的应用。其在《在唯物史观的解释》一文中指出,唯物史观家最扼要的一点是,看清楚了社会环境与人类思想的关系的重要。在《欧洲政治思想史》上卷序中,高一涵写道,研究政治思想的人可以用科学上分析的方法,寻找每派思想所受的影响;每派政治思想所以结胎成形,都不外下列三种影响:一是社会的影响。“无论什么样的超群出众的思想家,他的思想总跳不出当时社会实际生活情形的范围。他的思想的大部分特质还是社会上的特质;他所以能够成为大思想家,就因为他把他所居住的社会上的倾向,比别人观察得清楚;因为他把他所代表的那时代的真正精神,比别人表现得更格外周到。”“所以研究政治思想史的人,如果把历史上各时代的社会生活情形弄清楚了,便可以明白某位政治思想家所以发生某种政治思想的一个原则。”二是宗派的影响。他指出,无论哪位思想家,只要是受过一派学说的洗礼,多少总带点宗派的特质。“我们研究政治思想史,如果把每位思想家的派别和师傅弄清楚了,便可以明白各派思想变迁进步的线索。”三是个性的影响。“每位思想家固然是跳不出以上所说的两种影响的范围,可是我们仍然不能忘却思想家自己的个性。”“我研究政治思想史,如果弄清楚了某思想家的才性,就可以窥见某思想家的特质。”其研究政治思想的方法也为其他学者提供了借鉴。

  高一涵还积极推动中国政治学会的组建。1931年夏,高一涵与杭立武等人发起成立现代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政治学会——“中国政治学会”。高一涵参与了学会章程的起草及筹备工作。1932年9月,中国政治学会在南京中央大学举行成立大会,10月中国政治学会干事会组成,高一涵为干事会成员。此外,高一涵在北京大学等高校任教期间承担了《政治学原理》《政治思想史》《现代政治》等课程的教学工作。1950—1959年,高一涵还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报纸上发表文章,内容涉及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问题、党的方针政策、法律等多方面。

  早期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和宣传者

  1918年冬,高一涵在北京大学协助好友李大钊发起组织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团体——“马客士主义研究会”。该研究会对内活动是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对外则是举办一些讲演会”。1919年11月,他在《太平洋》上发表《俄国新宪法的根本原理》。文中指出:“俄国共和政府的根本原理,就是在国家社会主义上造成的。这种政府的组织,是拿马克思主义(Marxism)做底稿子。要想明白俄国新宪法的根本原理,应该先明白马克思主义是什么东西。”“在马克思前的社会党都是空想的社会主义,到了马克思才成了科学的社会主义。”“俄国的政治组织本是很平易近人的,一点儿希奇也没有;所以骇人听闻的,只是实行土地产业国有的一件事。究竟这件事,七八十年前的马克思已经说过多少遍,俄国现在不过拿马克思的学说来实地试验罢了,那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值得起大惊小怪呢?”

  1921年5月,高一涵在清华大学政治研究所作题为“共产主义之历史”的演讲。同年6月,在《新青年》发表文章《共产主义历史上的变迁》。文中指出,要想弄明白共产主义在历史上变迁的线索,最好分三派进行研究:从伦理的基础上立论的共产主义、从人道的基础上立论的共产主义和从经济的基础上立论的共产主义。高一涵认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属于“从经济的基础上立论的共产主义”,并认为“如果把国家放在劳动者管理之下,如果国家之中没有不劳而获的阶级存在,共产主义就可以完全实现了。所以近代的共产主义家所商权的只是实行的方法的问题,至于共产制度本身可行不可行的问题,老早就用不着讨论了”。从中可知,高一涵对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持肯定态度的,认为共产主义是可以实现的,“所商权的只是实行的方法的问题”。同年11月,高一涵在北京政治研究会作了题为“共产主义历史上的变迁”的演讲。

  1922年5月,在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举办的“马克思诞生百又四周纪念会”上作马克思唯物史观主题的演讲。1924年在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等团体组织的五一纪念大会上发表演讲。1925年4月,《京报副刊》发表了高一涵在中大的讲演稿《马克斯的唯物史观》,文中阐述了“唯物史观中的五个公式”。

  1926年4月,奉、直、鲁联军发起进攻,随后占领北京,4月26日《京报》创办人、著名报人邵飘萍被杀害。同年7月,国民革命军开始北伐,10月占领武汉。在李大钊的劝说下,高一涵于1927年1月抵达武汉参加国民革命。途经上海时,由李大钊推荐、高语罕介绍,成为中国共产党名誉党员。在武汉期间高一涵多次参加了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为国民革命建言献策。1927年6月,高一涵在《向导》上发表《武汉国民政府与共产党》,对“国民革命军在前方北伐,共产党专在后方捣乱”“国民党虽欲容共,而共产党却不容国”等言论进行了驳斥。

  从高一涵以上的这些活动与著述可知,其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是持积极态度的。其上述相关活动或著述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加深了国人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相关工作的开展。

  新中国事业的积极建设者

  新中国成立时,高一涵已年届老年,但他仍积极投身到新中国建设事业中来。曾任南京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校务委员。1953年任江苏省政府参事。1954年、1959年、1964年,当选为第二、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955—1959年任江苏省司法厅厅长。1959年、1964年分别被选为江苏省政协第二届、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1960年出任江苏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1954年6月,在《光明日报》发表《热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一文。1956年在《新华日报》《人民日报》分别发表《必须重视和遵守国家法制》《审判人员能不能向科学进军》,强调法制建设。1957年,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分别发表《对于目前婚姻关系变化的分析》《对被告人供词应该怎样正确地评价》。1962年,力推《江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出版。至1964年6月底,主持江苏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共征集史料1022篇(近700万字),选送全国政协159篇(约170万字)。从中,我们也可深切地领悟到高一涵深沉的爱国主义情怀。

  纵观高一涵的一生,我们会发现正如吴汉全所言“高一涵的一生是追求进步、追寻民族复兴理想的一生,始终贯彻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理想,表现出深沉的爱国主义情怀”,其爱国情怀、批判意识、开放视域、求真态度及丰富而有开拓性的学术著述等,都值得认真地学习和研究。高一涵自述的“遵守法令,接受批评,爱护组织,服从领导”等优点和彰显的“稳重、勤恳、率性、正直、自律、正义、清廉”等品质,也值得真切地学习和践行。这样一位新文化运动倡导者、现代政治学开拓者兼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和宣传者及新中国事业的建设者,我们不应该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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